私搭浮桥事件爆出案中案!当事人回应9大质疑→
近日,吉林省洮南市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。7月9日,该案又被爆出案中案——其主审法官(审判长)系冒名参加高考上大学,目前已被免去职务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记者采访法律人士了解到,村民建桥被判刑案,如果后续启动再审,主要是针对案件本身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审查,与法官资格出现瑕疵关系不大。
▲黄德义等人一审判决书显示,该案审判长为孙某。图片来源/网络
据央视网报道,吉林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未经审批,投入超过13万元搭建浮桥,针对过桥车辆收费。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作出处罚并强制其拆桥。2019年12月,洮南市法院判决认定,黄德义等人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,该行为属于强拿硬要他人财物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破坏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黄德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、缓刑二年。目前,黄德义决定继续申诉。
就在引发广泛关注的同时,该案又被曝出案中案。有爆料称,黄德义案件一审的审判长系冒名参加高考上大学。
记者注意到,黄德义一审判决书显示,该案审判长名为孙某。
记者根据公开资料获悉,孙某系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。2022年,孙某被举报冒用他人姓名考大学、参加工作。举报人称,孙某原名曹某军,家中排行老六,人送外号“曹六哥”。
2022年6月14日,洮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,免去孙某洮南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同年7月11日,洮南市纪委回复举报人表示,孙某真实姓名曹某军,冒用孙某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▲目前,洮南市人民法院官网中关于“孙某”的信息有9条。图片来源/法院司法公开网
2022年,孙某在接受媒体采访表示:“我高考确实改名了,但那是我自己考的。因为举报,纪委还给了我处分,目前我没有职务,就是在法院上班的普通工作人员。”
记者注意到,在洮南市人民法院网站内搜索“孙某”,仅有9条信息,除一条消息是2019年7月发布的外,其余的发布时间均为2021年10月20日。
有网友对此提出质疑,冒名参加高考并参加工作,仅给予免职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还继续保留党籍、公职在法院工作,相关处罚是否合乎规定?
7月9日,北京大成(哈尔滨)律师事务所律师庄玉武认为,案涉法官不应当继续当法官。庄玉武表示,法官法第12条规定了法官要具备的条件:(三)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。显然,案涉法官不符合条件,至少存在品行不端。但他认为,吉林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案件如果启动再审,主要是针对案件本身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审查,跟法官资格出现的瑕疵关系不大。
“浮桥”事件当事人黄德义
回应网友九大质疑
国内多家媒体报道后,不少网友对黄德义讲述的问题提出了质疑。7月9日晚,记者整理网友质疑,专访了“浮桥”事件当事人黄德义,他对此进行回应。
有网友说“洮儿河2000年以后的十多年里断流是普遍情况,一般只有6月至8月才有水,这个时候桥才有作用”一说是否属实?
黄德义:洮儿河不存在2000年后十多年断流的情况。实际情况是,2000年至2005年的6年时间里,洮儿河的水都是断流的,我们当时打井6米深都没有水。2006年以后,除了2018年没有水,河水断流,其余时段的水基本没断过。
公开资料:多家媒体报道中,黄德义均表示过,2014年建桥后,浮桥并非一直在河面上,汛期水太大了或者冬天上冻了,桥就从水面上撤下来,一年差不多能搭五六个月。
有网友说“洮儿河河底有河槽比较平缓的地方可以过车,但黄德义修桥之后,就把容易过车的地方都用铲车挖开了,逼着所有人都只能选择走桥”一说是否属实?
黄德义:首先,机动车辆在一尺水深的情况下就很难过河了,洮儿河的水流湍急,只有可能过马车等,机动车涉水是过不去的。另外,洮儿河100多公里,如果真的在平缓河床处能通行车辆,我要挖掉所有河槽是不可能的事。我挖河槽的事情不存在,但是河内一直都有人在“挖沙”。
公开资料:7月9日,南方都市报报道称,记者联系到瓦房镇政府。针对网上有声音指出,黄德义在搭建浮桥过程中存在把道路挖烂的情况,镇政府工作人员予以否认,表示也不存在黄德义垄断浮桥过路的情况,“修道怎么还能挖路呢?桥要是不好走,也没有人会选择从这里走。”
有网友称“黄德义因非法建桥三次被处罚,但是仍强制收费,一直到扫黑除恶之后,才将桥强行拆除”一说是否属实?
黄德义:浮桥搭建后,水利部门仅开过1次罚单,写明了账号,罚款金额是5万元,但是我们没有人交。后来,水利部门的董某找到我说,5万元不行可以降到1万元,不交钱就得拆桥。2015年前后,没有交钱的桥都拆了。所以,我认为这连续3年每年交的1万元并不是罚款,而是水利部门默许搭桥的费用,而且这笔钱没有转入具体的账户,均是支付的现金。
公开资料: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报道,记者联系洮南市水利局,工作人员回复,关于黄德义所说的“水利部门收费”一事的情况,他需要再去确定一下。“水利局让他交费这个事我不清楚,得再去确定一下。”该工作人员说。
网友指出“黄德义称,建桥是为了方便群众,桥被拆除后,村民因为种地要绕行70公里,但在辩护意见等均没有该说法,只对罪名有异议,法院没有采纳”,为什么你在法院开庭时,未陈述该情况?
黄德义:我在法庭开庭期间提过该情况,但法官没让我说。
有网友认为“黄德义建桥并没有方便村民种地,因为洮儿河南北分属洮南市和洮北区,河对岸的土地不可能是同村的土地……绕行70公里种地不可能”,对此说法,你有什么想说的?
黄德义:网友仅看了地图,但未考虑实际情况。只要到当地询问并查询历年卫星图就可以了解到,河东老百姓在河西至少有70多垧地(1垧=15亩);河西老百姓在河东至少有20多垧地。造成该问题的原因很多,有时因为洮儿河涨水导致河流变道,原本村民在河东的地,到了河西;还有比如河东的村民不想河东的种地了,转包给河西村民,那么河西的村民也需要过河……以嫁娶举例,河东的姑娘都会嫁给河东的小伙吗,河西的姑娘都会嫁给河西的小伙吗?实际情况各有不同。
公开资料:7月9日,南方都市报报道称,瓦房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,河道两岸村民对在此建桥的需求较为强烈,河道两岸的百姓也曾签字表达这方面的需求,“现在桥拆了,大家都希望能建个桥。有河就得有桥,有桥走大伙就方便了。”
有网友指出“黄德义架桥,对洮南和洮北的村民收费不同”一事是否属实?
黄德义:这是不存在的,如果这位网友完全可以到当地来说。我搭的桥从来不存在没有钱就不让过的情况,村民有钱就给,没钱就不用给。另外,网友提出有的村民收钱,有的村民不收钱的问题。我认识的人肯定不收,熟悉了这钱还怎么主动要?修桥主动帮忙的也不会收钱。一般就是小车通过时,收5块钱左右,但也不是强制的。
有网友认为“黄德义搭桥收费只针对车辆,小车5元,大车10元,定性就是强行收取过桥费”,对此你如何解释?
黄德义:为什么我大概定了这么个收费标准?因为别的桥有收5元的,我感觉不贵,就认为5元比较合适,但也不属于强制收费,也有人给一两元的,也有一块钱都不给的,并不是说你不给这个钱,我就不让你过。我们家祖上是做摆渡的,家里一直有家训,不管人家有没有钱,都得让人家过河。
公开资料:据红星新闻报道,在洮南法院认定的总计52950元过桥费中,被黄德义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,共2万元。根据黄德义和村民李某某的说法,这笔钱经法院给李某某后,又被李某某退给了黄德义。李某某说,“黄德义被判后,过了几个月我收到了两万块钱。收到这笔钱后,我左思右想觉得不合适,就找到了黄德义家,把这钱又退了回去。”他还说,“黄德义搭这个桥,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。”
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称,瓦房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,浮桥确实存在收费情况,“但给不给都自己随便过,也不是强制的。大伙儿就图这一块儿近。”
有网友认为“沿河两岸都是农田,没有公路,这种路段不是必须要修桥的地段,该绕行就要绕行。黄河等河流两岸有无数这样的村子,难道每个村子都建一座桥?”对此,你如何回应?
黄德义:关于没有路的说法,我想说,世上本没有路,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。山高自有客行路,水深自有渡船人。逢山开路,遇水架桥,天经地义。关于黄河等河流没有浮桥,这个具体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。以山东为例,山东五六百公里的黄河,有50余个浮桥,平均每10公里就有一个,但洮南和洮北中间相差90公里没有过河通道。如果每次办事都要绕道,成本得多高?我上对岸种我家的地,来回7个小时,这活还怎么干?
公开资料:根据6月29日黄河报消息,今年6月21日,黄委启动黄河2023年汛前调水调沙工作。6月26日,黄河入鲁第一站——高村水文站出现4000立方米每秒流量过程。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,山东河务局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浮桥拆除工作……截至6月26日10时,黄河山东段53座浮桥已全部拆除。拆除的浮桥承压舟严格按照一舟一锚的要求进行固定,并派专人24小时看管,避免发生安全事故。
有网友称“黄德义在桥边搭建了彩钢瓦房,设置了地磅”一事是否属实?
黄德义:属实,但与搭桥收费都没有关系。我修桥本身就是为了自己家对岸的90亩土地而建设,同时便利乡亲们。有土地,我家的拖拉机、插秧机、收割机等都需要放置,所以搭建了彩钢瓦房。地磅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称粮食,因为此前我发现,收粮食方的称疑似不准,可能让我家粮食少卖数万元,因此我设置了地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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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上游新闻、华商报
校对/赵润泽
责编/贾阳阳
监制/刘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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